广州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意见

   2006-12-28 13:50:33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市教育局当前重点工作的要求以及我室2006学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启动面向我市边远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

通过有计划的教师培训,为目前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不平衡的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搭建平台,以此作为缩小我市城乡教学差距,大面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有效地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构建和谐社会的切入口和重要途径。

二、培训对象与周期

经区(县级市)推荐的本市边远农村学校的初级中学、小学各60所,每所学校每个学科(初中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学科;小学为语文、数学、英语、品德、科学5个学科)各选派1位教师参加培训,约900人。

每批教师培训以2年为一个周期。

三、培训方式与内容

(一)集中培训

1.每位列为培训对象的教师每学年参加一次集中培训,时间安排3天。(初中教师集中培训安排在上学期,小学教师集中培训安排在下学期。)

2.集中培训内容:

1)教育理论学习——素质教育理论探讨,新课程实验探索等;

2)学科教学法培训——学科课型与教学模式、学科教学技能、学科有效教学实施、学生活动组织与学法指导研究(课例观摩、工作坊)等;

3)教育科研方法学习——如何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如何撰写教学科研论文等。

(二)跟进式培训(任务型培训)

1.每位列为培训对象的教师在参加集中培训之后要通过完成一定的任务(包括开展教学实验活动、提交教学设计或教学论文等),作为参加培训的内容之一。

2.我室各学科要为每一位参加培训的教师选配一位结对教师(最好是选派本学科列为重点培养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担任),作为对培训对象进行日常跟进培训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对培训对象组织的教学实验活动以及提交的教学设计、教学论文进行指导。

3.各学科可结合本学科特点和工作安排,专门设计或安排相关的培训活动。

四、培训成果提炼及推介

(一)《广州教学研究》杂志开辟专栏及时反映培训过程及培训的阶段成果。

(二)结集出版分学科的培训成果或综合的培训成果。

(三)对优秀成果通过举办现场展示或成果交流会加以推介。

五、培训组织工作

(一)组织领导

1.由黄宪、林少杰、黄丽燕组成三人领导小组,负责本项培训工作的统筹。

2.有关综合部门(教育理论科、杂志社、网站、报社)负责集中培训中“教育理论学习”、“教育科研方法学习”方面内容的策划与组织,以及培训过程以及培训阶段成果的推介。

3.中小学各有关学科负责集中培训中“学科教学技能培训”内容、跟进式培训的策划与组织以及培训对象的档案记录。

4.行政办公室负责一年两次集中培训的场地落实和后勤服务工作,以及培训成果结集出版工作。

(二)经费

1.室划出专项经费用于为培训对象提供每年一次免费集中培训所需的费用(含食宿),以及解决各学科专项培训活动所需的部分费用。

2.我室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工作均作为履行扶持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义务,不另计算工作报酬。

 

                                                                               广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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